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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试点工作座谈会在佛冈召开
时间:2018-12-06 09:51:00  来源:佛冈县新闻信息中心
  

 佛冈县逐步健全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体系。魏亚男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魏亚男)近日,为加强我省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试点,省民政厅组织广州市、江门市、肇庆市、清远市等相关试点单位到佛冈县进行集体调研,并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职责、试点建设任务、建设标准等方面展开讨论。

  佛冈现有村居“儿童主任”90名

  据了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接受上级民政部门管理指导,负责本县(市、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部门。

  目前,佛冈县6个乡镇登记建档留守儿童549名,困境儿童283名,全县71名孤儿纳入孤儿生活保障,59名困难家庭儿童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切实保障好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

  2017年3月建立了佛冈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将“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纳入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居指定一名从事儿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乡镇(街道)一级统称为“儿童督导员”,村居一级儿童工作人员统称为“儿童主任”,明确基本职责和工作规范,逐步健全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目前,佛冈县一级“儿童督导员”有6名,村居“儿童主任”有90名。

  佛冈县妇联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创建工作,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发挥村(居)委会和基层妇联作用,利用“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日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帮扶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人的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目前,佛冈县被纳入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试点项目”的四个试点之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的要求,佛冈县要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县民政局已经就单独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争取重视,落实相关经费和人员配套问题。

  结合佛冈县实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着重强化政策宣传、关爱服务、基本生活保障等内容,兼顾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和落实监护责任等监管工作。县级儿童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职,收得成效。

  佛冈县已构建县镇村三级网络服务队伍,下一步,将把队伍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儿童工作的重点,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培训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和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等基本内容。

 

  责任编辑:欧阳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