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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举行2018年河长制工作会议暨举办河长制专题培训班
时间:2018-12-13 09:04:00  来源:佛冈县新闻信息中心
  南方日报记者 魏亚男  通讯员 黄艳梅  近日,佛冈县举行2018年河长制工作会议暨举办河长制专题培训班,县委书记董和平,县委副书记、县长余爱国参加会议。

  培训班上,广东省教育厅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家赖永辉、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政工程系副主任梁志松分别作了题为《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理念和方法》《佛冈县河长制工作内容及河长职责》专题讲座。各级河长及相关人员认真听取了专题培训内容,为推动佛冈县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佛冈将全面开展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五清”专项行动。魏亚男 摄

  全面推行河长制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董和平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佛冈县基本形成党政领导、河长主导、流域统筹、部门联动、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县河库管护全覆盖。

  董和平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建设美丽佛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坚决守护好一方水土一方河湖,把水治理与推动乡村振兴、创新发展、产业升级等结合起来。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打好打胜碧水攻坚战,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董和平要求,要标本兼治,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狠抓污染河流治理,对问题突出的污染水域,相关县领导要牵头落实整治工作,县水务局、县环保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承担起污染治理责任。

  同时,要大力实施河湖专项清理整治,各级河长要主动扛起责任、迅速行动,及早清理整治,实现更优效果。强化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实施万里“碧道”工程。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生态环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健全流域与区域水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快形成水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水平。

  对江边河边湖边乱象

  “零容忍”

  记者了解到,佛冈将在全县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制定了《佛冈县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佛冈将全面开展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五清”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河湖治理和管护的长效体制机制,力争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走在全市前列,全县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结合水利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对江边、河边、湖边乱象零容忍,实施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和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加强跨镇交接断面监控监测,到2019年6月,全县基本实现“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明显黑臭、无行洪阻碍、无违章建筑”,还河湖自然面貌。

  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是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各级河长是本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跨界交接断面水量水质、漂浮物等监测,及时查处非法排污、采砂、设障、侵占水域岸线、侵占河湖两岸林地、毁坏河湖两岸林木等违法现象。

  《方案》提出,要加强河湖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五清”专项行动中涉及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对非法排污、侵占水域岸线、河岸违法违建构(建)筑物、河湖范围内乱采乱堆、乱垦乱种、乱占乱用、畜禽禁限养区违规养殖和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生产活动的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能力。建立水域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水域动态监管。

 

  责任编辑:欧阳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