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戒毒人员走访帮教
根据清远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快2017年省、市级扶持和禁毒重点整治地区社区戒毒康复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佛冈县石角镇戒毒中心成为清远市八个省级扶持示范点之一。
据戒毒中心工作人员赖晶晶介绍,石角镇戒毒中心成立于今年9月,11月份搬入现在的新址办公。记者在现场看到,尿检室、心理辅导室、报到处等各功能室也已经初步完善,宣传栏、制度上墙等工作也已经完成。另外,佛冈县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12月14日在戒毒中心揭牌,该基地还放置了40多种毒品模型,以增强教学培训效果。
据悉,目前全镇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到1135人,纳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的60多人,康复执行率已达到100%,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赖晶晶强调,戒毒中心的主要职能就是协调有关部门,对无业的戒毒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戒毒人员处理家庭关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走访、帮教、心理疏导和戒毒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工期做好对戒毒人员的吸毒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提供戒毒治疗的相关信息等等。
截止到12月18日,佛冈县石角镇戒毒中心已经登记在册进行管理的戒毒人员65名。
被误解导致工作难开展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是一个类似于中介的服务机构。服务为主,定时上门做回访,在派出所和戒毒人员之间起到沟通衔接的作用,减轻戒毒人员的心理压力。”赖晶晶告诉记者,目前工作的主要难点在于,很多人不理解我们的服务职能,我们上门做回访的时候,群众都以为我们是来抓戒毒人员的。其实我们根本没有执法权,只是一个服务机构而已。一些戒毒人员也经常拒接工作人员的电话,导致工作很难开展。
记者查询戒毒中心社工胡欣欣的工作记录发现,家访的时候,大部分戒毒人员都不在家,社工只能通过戒毒人员的亲戚朋友来了解其近况。
李先生(化名)也是戒毒中心的一名戒毒人员。社工胡欣欣在家访过程中发现李先生的大儿子负债几十万;小儿子上一年出了车祸,导致肺部严重感染,随时有生命危险,由于没钱一直无法好好医治;他老婆也有病,由于没有钱一直没做手术。
李先生有电工证,希望戒毒中心能帮他解决就业问题。
赖晶晶强调,在后续工作中,戒毒中心将与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系帮助李先生解决就业问题,同时跟扶贫单位沟通,看能否帮忙申请医疗协助,让其儿子接受治疗,以及建个轻松筹平台解决小儿子住院治疗费用。
知识链接
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接受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3.不满十六周岁的;
4.七十周岁以上的;
5.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6.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公安机关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要求对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开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并在三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社区戒毒工作站,辖区派出所和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家属,社区戒毒的时间自社区戒毒人员(七日内)到辖区社区戒毒工作站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之日起算,社区戒毒人期限为三年。
责任编辑:谢雨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