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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检察院批捕一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时间:2018-02-08 16:00:00  来源:佛冈新闻信息中心
  南方日报讯 (记者/程浩)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近期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进行审查,在佛冈辖区内依法快速批捕一个以收取“保护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打响佛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第一仗。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加班加点,依法快速审理了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10年至2013年期间,以犯罪嫌疑人黄某甲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收取“道路维修基金”为由,曾使用语言、暴力恐吓等手段多次对其所在村委的山地林场老板进行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到二十多万元,同时对反抗其黑恶势力的当地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犯罪气焰十分嚣张,严重侵犯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当地群众迫于其黑恶势力的威胁,均是敢怒不敢言。

  为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近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甲、黄某乙、谢某三人进行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谢雨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