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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将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时间:2018-05-29 17:10:00  来源:佛冈县新闻信息中心
  清远日报讯 记者钟盛祺 “山清水秀是佛冈最大的发展优势,县委县政府近年来也多措并举,下大决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5月24日上午,佛冈县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佛冈县政府召开,佛冈县委副书记、县长余爱国在会上就环保防控重点了强调。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至7月,佛冈将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积极应对污染天气

  余爱国在会上表示,2017年佛冈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的问题比较突出,有关部门经常接到群众对县城空气质量和潖江河水质受污染的投诉。

  余爱国强调,山清水秀是佛冈最大的发展优势,县委县政府近年来也多措并举,下大决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形势比较严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饮食油烟污染治理、露天焚烧污染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下大决心整治积极应对污染天气。

  会议透露,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佛冈将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范围为石角镇全镇。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确保佛冈县环境空气质量及六项指标浓度值较2018年第一季度有所改善,努力完成市下达的考核任务,力争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前

  百日攻坚重点行动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年底,佛冈县曾出台《佛冈县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责任制实施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则要求石角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在落实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对辖区内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用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手续不齐全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重点摸查和整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高污染企业的监管,县“环保警察”与环保行政执法力量联合执法办案,强化对陶瓷、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打击偷排、超标排污等行为。

  加强汽修行业、加油站污染防治监管,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未安装、未运行或不正常运行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加油站,以及无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责令停业整治。

  要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纠”,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大力推行秸秆还田或谋划秸秆新出路。开展垃圾焚烧巡查,一旦发现违法焚烧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对于群众身边最常见的油烟污染,要全面加强治理,清查现场无牌无证烧烤档,依法取缔所有露天烧烤。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

  加大对余泥运输车的粉尘、工地扬尘的治理公安部门联合交通等部门上路执法,在县城范围内主要路段每天设置执勤点,对各类运输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或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并将实施追溯执法,根据违法车辆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施工单位责任每天对县城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开展巡查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洗、场地绿化等扬尘防控措施,对达不到“六个100%”和使用冒黑烟的打桩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施工工地,全部停工整治

    责任编辑:欧阳苏清